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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移民總局公告放寬COVID-19疫情期間「落地簽證」,可申請商務簽證或觀光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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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印尼移民總局公告,自9月15日起,包含我國之86國國籍旅客可持「落地簽證」入境印尼從事觀光、政府公務、商務會談、採購、會議及轉機等6項活動。非因上述6項目入境者(例如工作及就學),仍須依照印尼移民局規定申請適當簽證。

二、辦理落地簽證應備文件及相關規定如下:

(一) 須持效期6個月以上之我國護照。

(二) 須出示回程機票或赴其他國家之機票。

(三) 落地簽證費用500,000印尼盾,停留天數30天,可延長乙次。

(四) 以落地簽證方式入境之旅客不可在印尼境內轉換簽證類別,亦不可申請居留證。

三、印尼政府目前接受國際旅客以「落地簽證」方式入境之機場有雅加達、泗水及峇里島等15座國際機場,旅客倘自未開放落地簽證國際機場入境,仍須依照印尼移民局規定申請適當簽證。(機場名單請參閱印尼移民總局官網公告https://www.imigrasi.go.id/id/permohonan-visa-republik-indonesia-wisata-jurnalistik/)

四、其他規定要點總覽請詳閱本處公告連結 https://www.roc-taiwan.org/id/post/4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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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關: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新聞 新聞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