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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會議產業發展的上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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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葉泰民(本會前任理事長)

會展產業為主體的政策思維

臺北世貿展覽館於 1986 年開幕,臺北國際會議中心於 1989 年底營運,當時是亞洲最先進的場館,在亞洲地區具有市場競爭優勢,也讓臺灣成為亞洲發展會議和展覽市場的先行者。經過20年,2008年南港1館興建完成正式啟用,2019年3月南港2館開館營運,在3、4年內桃園、台中、台南會展中心也相繼興建加入營運。然而,一直以來,政府總是以「場館營運」的角度看待會議市場,以「商品外銷」的績效期待展覽市場,所以會議和展覽只是各行各業發展的末端,始終無法成為主體,臺灣因此難以培養具跨國經營能力的業者;另一方面又不能排除市場進入的無形障礙,不願讓國際業者進入臺灣,共同把市場做大。

於此同時,臺灣的場館建設在過去 20 多年間已經落後了其他亞太國家。我們的「產品」已不再新穎突出,無法讓臺灣的會展產業大幅躍進,或至少保持應有的實力。

至此,讀者可能忍不住要問:「既然全球競爭早已無法抵擋,在這樣的處境下,臺灣的出路到底在哪裡?」

 

串聯產業縱深,激發戰略綜效

本人認為,臺灣在發展會議產業時缺乏嚴謹的方法,以至於沒有明確而長期的發展策略。雖然召開了無數的產、關、學策略會議,但各界的意見卻極少植基於嚴謹的國際市場分析、競爭力比較,會後總結的政策方向也沒有少有經歷商業模式淬煉,自然無法設定確實的績效指標和成功做法。此外,大家常常概括地將協會型會議、企業會議、商展、主題展、獎勵旅遊、文化節慶、體育賽事等視為一個市場,未針對個別特性研擬策略,或設立有效的行銷與業務組織。

其實,會議產業是國家和城市發展的一枚好棋,可以在不同的領域打衝鋒、收戰果。我們可以鼓勵學界爭取舉辦國際學術會議,藉由國際學術交流促成跨國合作,同時培植臺灣在國際學術場合的發言權,耕耘「學術外交」和「產業外交」。多爭取重點產業等議題的國際會議,發揮民間社團的力量,善盡臺灣作為世界公民的義務,並在會議中倡導臺灣的主張。我們也可以結合國家和地方的經濟發展計畫,爭取特定的國際會議。

可惜,現今公部門的思考常常是「這是哪個單位的業務?又是哪個部門的業績?」,難以從管理、監督的角色,轉為共同「促進者」的角色,或從「功能型」的分工轉換成「任務型」的整合。事實上,跨部門整合正是政府扶植會議產業最重要的任務與挑戰。以下就以幾個中央部會為例,提供一些思考的方向。

以國發會來說,會議產業涵蓋國土規劃、城鄉平衡的議題,每年在瑞士舉辦的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就是最好的例子。這個全球矚目的年度盛會並不在蘇黎世或日內瓦,而是在瑞士東部的小鎮達沃思(Davos)舉行。會展產業也是振興地方經濟最好的工具,日本就是這方面的翹楚,1964 年與2020 年的東京奧運、1970 年大阪萬國博覽會、2005 年愛知博覽會,以及許多地方節慶,都是成功振興地方的案例。

國際會議是廣邀國際友人來台交流體驗的絕佳機會,外交部當然不能缺席。外交部也可借重臺灣在國際上活躍的非政府組織,拓展我國與國際社會的聯結、深化國際事務參與。內政部應該輔導國內社團組織更有效率地運作,並鼓勵國內社團參與國際業務。另外,給予國際人士;尤其是中國籍專業人士,方便

取得來台與會的簽證,從管理者變身成為「促進者」。

科技部、衛生福利部則可利用臺灣在科技、醫療領域的優勢及成就,鼓勵學者參與更多國際事務,吸引更多國際專家來臺灣交流。臺灣有太多享譽國際的學者對我們的土地充滿熱情,願意回饋鄉里。國家要做的,就是讓他們在爭取國際會議時沒有後顧之憂。

我國交通部主管觀光業務,而會議產業當然是提升國際觀光客質量(相對於數量)的關鍵。此外,交通部在運輸設施的建設,如機場航廈整建、城鄉連結等,在在影響國際與會者在台的體驗。

對經濟部而言,會議產業是發展知識經濟的最好途徑,因此必須視會議產業為重點核心,延攬與國外交涉經驗豐富、具國際宏觀視野和對內整合能力的文官全力衝刺。

其他的中央機關可以鼓勵管轄的周圍組織努力爭取國際會議來台舉辦,在爭取和籌備的過程中,彌補臺灣因長期無法參與國際官方組織而產生的國際「斷層」,令施政得與國際充分接軌。

各縣市和地方,首要之務是建立各自的城市品牌及適合召開國際會議的城市環境,組織具有國際行銷及業務能力的團隊,爭取商機與生意,嘉惠城市的各產業鏈與工作者。於此同時,更重要的是打造

一個能吸引國際會議和訪客的軟、硬體環境,也是我下一節所要談的內容。

 

創新內容,自有品牌之島

現今,隨著國際會議市場競爭愈來愈激烈,做好溝通、聯繫工作,已經無法滿足會議與會者,大家的時間越來越寶貴,亟欲經由短短幾天的會議,得到啟發、拓展人脈、促成商機。對於會議的主辦者而言,挑戰越來越多。

而「內容」是達成這些目標的最佳利器。好的「內容」吸引好的講者,好的講者吸引好的與會者,好的與會者吸引更多的與會者以及贊助商,讓整個會議產生正面循環。

臺灣其實很有條件產出這樣的「內容」。自由、民主、包容兼備的環境,為藝術和文創等「內容產業」孕育了絕佳環境,加上臺灣親近華文的廣大市場,因此在亞太區形成獨特的競爭優勢,能夠吸引創意人才聚集,有條件成為亞太區的「創意內容」或「知識經濟之島」。如果臺灣可以產出更多國際級的內容,便能吸引更多國際知名的講者及與會者造訪,進而貢獻國際社會、提升臺灣的國際地位。

籌辦會議時,我們除了懷抱熱情和仔細做好接待服務,還可以把目標拉得更高些,利用更多創新的內容,讓與會者更加敬佩臺灣人的深度。如何包裝、行銷藝文活動,成為可以吸引外國訪客的亮點。事實上,流行音樂界已經在這個方面做了最好示範,五月天、蔡依林、周杰倫都是最佳國際行銷典範。

再進一步講,政府為何不把會議、活動、節慶的「品牌經營權」交給民間呢?目前國內許多會議、活動、文化節慶都是由政府經費支應,但無奈各部門預算相互排擠、規模逐年遞減,且公部門本來就不擅長經營生意,多重視防弊而疏於興利。既然如此,政府何妨透過適當規範,沿續目前的預算規模,但將此類活動的經營權利讓與民間組織發揚光大?

我認為,以臺灣民間豐沛的活力與創意,足以自創許多如「世界經濟論壇」一般的國際會議和文化活動品牌,並借助非營利組織的能量,倡議普世價值與公益議題,甚至主導全球議題發展,為國際社會更大的貢獻。

另一方面,臺灣應該積極推動「會議大使」計畫。很多城市與國家,為了爭取更多國際會議,而延聘如教授、醫師等產學菁英擔任會議大使,獎勵其運用個人聲望與連結,協助行銷地方、爭取會議。由於臺灣無法順利參與許多以政府為代表的國際組織,很多民間專業人士必須以單打獨鬥的方式參加國際組織,憑藉個人長期的努力與專業實力培養關係並受到敬重。既然如此,我們就應該要珍惜並凝聚民間的能量。舉例來說,高雄會展聯盟於 2015 年成立時隨即啟動會議大使計畫,陸續延聘成功爭取國際會議到高雄的產、學、研菁英,連結政府與民間力量,一起打響高雄的品牌,證明會議大使在臺灣絕對行得通。